低碳经济下的货币主导权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中的最大卖家,碳交易的实施将有助于中国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走向低碳经济。同时,也有助于中国增加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发言权乃至掌握低碳经济下的货币主导权。
在世界有形商品贸易体系之外,《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的一种极为特殊的无形商品贸易体系,而这张纽结世界新型贸易版图的核心正是基于现代国际规则而产生的一种前所未有的有价商品——碳信用。在其设定的三种交易机制下,碳交易风生水起。它用联合履行(JI)和国际排放贸易(IET)的双重机制打通发达国家之间的碳交易市场,用清洁发展机制(CDM)连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碳交易管道。
迄今为止,国际上目前普遍看法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看成商品,但从货币角度对全球碳交易体系进行探讨的文献为数不多。笔者把碳货币问题分为三个层次来讨论。
第一,碳排放权交易的结算货币问题。从历史经验看,一国货币要想成为国际货币甚至关键货币,往往要遵循计价结算货币-储备货币-锚货币的基本路径。其中,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贸易的计价和结算绑定权往往是货币崛起的起点。碳交易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渐趋成熟。参与国地理范围不断扩展、市场结构向多层次深化和财务复杂度更高。市场规模迅速扩容,2012年有望超过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宗商品。新能源贸易——碳信用交易的计价结算货币绑定权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货币职能,将对打破单边美元霸权促使国际货币格局多元化产生影响。目前,在碳交易计价和结算货币的问题上,欧元已经领先,美元稍显逊色。英镑能维持一定比例。日元、澳元、加元、新元、港币等都具提升空间。转型国家的货币如卢布,发展中国家的货币如卢比等也将有一席之地。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如不奋起追赶,人民币很可能会因为碳交易标价权的丧失而错过成为国际货币的历史机遇。
第二,碳货币的发行问题。全球碳交易市场可以划分为履行减排义务驱动的市场(compliance-driven market,强制型市场,包括某些自愿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合规义务的市场)和自愿型市场(voluntary market)。履行减排义务驱动的市场是指由强制性减排义务驱动的碳市场,大部分买家从事碳交易是为了满足(目前或预计)国际、国内或国内某些区域的碳排放约束的要求。而自愿型市场的需求并不由履行减排义务的要求来推动,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碳减排额是不确定的。
实际排放额低于碳排放指标分配的“节约量”,就是该时期碳货币的总量,即这个节约量相当于该国的一笔额外财富,也即碳货币。这个总量取决于人类实施碳减排的力度,同时还取决于世界经济增长的趋势和惯性。
众所周知,纸币发行是基于政府信用和国家立法强制推行,碳排放权与之相似,所不同的是其执行基础是国际协定和规则。假设美国决定发行一种新型货币取代美元,则美元的价值就会丧失。同样,如果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决定不再接受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核证减排额”CERs用以满足其履约义务,CERs的价值将消逝殆尽。这充分说明,不同种类碳信用的内涵价值基于《京都议定书》、后京都的各阶段全球碳减排协议,以及各个强制型市场的内部减排规则而产生和变动。
有趣的是,碳排放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属性恰恰是基于国内法和国际规则的信用秩序而建立,而不像粮食、原油等商品不需要任何政府背书就天然拥有稳定的价值基础。由此,碳货币本位的设想也不同于金本位或其他一篮子商品本位等纯粹商品本位的货币体系改革方案,而近似于一种全新的“商品信用本位”。
各国的目标减排量是基于自身减排能力、经济结构、减排行业重点和经济增速下限承受力等综合因素设置的。在满足全球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各国根据其自身情况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承诺相应比例。根据实施的情况,每个阶段的分配方案还可以做出微调,但总的来说约束将越来越严格。
各国如何赢得碳货币的发行权?根据《京都议定书》和后京都的各阶段全球减排协议确定的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和交易规则,已承担减排目标国家的实际减排量超过其承诺减排量的超额碳减排量,或者尚未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通过CDM等方式已经消减的碳排放量,为该国赢得碳货币发行权,并构成碳货币供给能力。
值得强调的是,碳货币的发行权不仅取决于碳减排能力的大小,还在于受减排约束的程度和承诺减排数量的多少。典型的例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2008~2012年)不承担减排义务,其通过CDM实现的所有减排量都可以作为商品向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出售,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在现阶段拥有了更多的碳货币供给能力,赢得了碳货币的发行权。
碳货币成为财富,能够提供多余二氧化碳排放权的国家必定具有先进的制造业,它们不通过数量和规模的扩张来实现经济增长,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附加值,改造工艺流程,以此节约更多的碳货币,出售给那些技术落后的国家。那些减排技术落后,而消费又很旺盛的国家将因此受到双重打击,其制造业要购买碳货币才能生存,其消费者也要购买碳货币才能继续享受,由此必然造成国家财富的流失。
当然,碳货币涉及世界货币发行的主权体系建设问题。现代国别性货币的发行是由国家主权力量支持的,这是世界性的货币发行所不能够比拟的,除非世界已经实现了大同、归为一个集合性的“主权体”。因此,碳货币实施面临一个重大难题——各国碳货币发行权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设定减排目标,二是在既定减排目标之上的超额减排潜力。可见,目标约束的宽松程度直接影响到该国所享有碳货币发行权的大小。在这种情况下,减排目标的承诺将成为各国争夺国际竞争主导力的最大博弈。
第三,碳货币的本位问题。金融危机之后,美元的稳定性再次成为全球争议的话题。目前,重建国际货币秩序的设想大致归结为以下两种:第一,重归金本位或商品本位;第二,把特别提款权(SDR)发展成为超主权货币。第一种选择具有历史经验上的可行性,但目前争议颇大。第二种选择则是完全推翻美元体系,是不可能实现的。最近也有人提出把碳信用作为各国货币之锚,以解决美元稳定性问题。碳信用作为锚货币实际上与第一种思路类似,不太现实,因为无法解决碳排放权作为价值基础的稳定性问题。
不过,如果将各国碳货币将与一个标准品质的碳货币挂钩,比如,“黄金标准”碳信用(gold standard carbon credits),[1]可以预见,按照各自品质规定含碳量,由此可以确定两国碳货币的兑换基准。同时,市场实际汇率还随着碳货币供求关系围绕含碳比价上下波动。
[1] 黄金标准碳信用由黄金标准基金会核准,这是瑞士的一个非盈利组织。黄金标准的质量标签已被全世界60个非政府组织所认可,黄金标准的碳信用通常能够获得溢价。所谓“黄金标准”碳信用,是指CDM、JI和那些符合一定标准,旨在促进新能源、能源效率、本地可持续发展和具有“严格额外性”的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优质碳信用。“The Gold Standard – Premium Quality Carbon Credits,” http://www.cdmgoldstandar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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